人們認為,城隍爺就像陽界的縣老爺一樣,其人員編制應有所比照,因此出現了文判官與武判官一職。而文判官與武判官,為城隍爺重要的左右手,協助輔佐其處理政務,相當於清代的左、右典史。文判官手執文筆及生死簿,記載著人們的功過與生死,協助城隍爺審案時進行檢錄與查閱。武判官則手持金槌施以刑罰,維持公堂秩序。